不得不说,缅北这一招,中国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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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这些麦田全是属于龟兹镇的,你小心不要让马糟蹋了粮食,会被军队拉去砍头的。”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