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又火了,“借歌复仇”的说法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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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来到人满为患的城墙上朝折冲府兵营看过去,那里也静悄悄的,就连写着唐字的大旗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旗杆上,军寨上没有看到卫兵,军寨门口,也看不到手持长矛的岗哨,一群鸟不时地落在军寨里,一会又匆匆的飞起。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此时的方正几个人,再也没有人怀疑云初的身份了,而且在云初这个真正的读书人面前,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个关中来的少年人。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世人皆苦!”
何远山对云初的态度非常的满意,将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道:“这一次我们的赢面很大,商州折冲府的三个团已经进驻了龟兹城,有了这一千五百人帮忙,我们一定可以坚守到大军到来。”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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