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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斑头雁一般是金雕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雕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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