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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这里的桑树能结出黑红色的桑葚,云初随手从树上摘下一些桑葚丢嘴里,甜的发腻。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