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看见的情绪劳动:她们真的“一点就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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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好人不好吗?”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老羊皮很自然的点点头道:“你说的一点没错,就算唐人目前拥有的不是最好的,他们也会千方百计的去从别的地方找到最好的,最终为己用。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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