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部队》:流血流汗也是一种青春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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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尽管何远山挥动着皮鞭不断地抽打民夫,刘雄咆哮的声音不断地在城墙上响起,却不能带给云初任何安全的感觉。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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