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就能挨冻,去什么斯大林格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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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我说了——不许学!”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表示一定会严惩这个该死的侯三之后,马夫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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