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吊瓶赶地铁的女孩:喜欢“打工人”这个称呼,是自嘲但也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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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哪一个姐夫?”
“我不!”
方正看了一遍这篇明显是长辈给晚辈劝学的箴言文字,最后指着赠言上的署名问道:“谁是石生先生?”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所以,在云初大学毕业之后,这位老师提着一袋橘子,越过重重门禁,平生第一次敲开了老同学的家门之后,云初原本平凡的命运就发生了极为戏剧化的变化。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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