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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要吃旱獭——哇!”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要知道,一旦比粟特勤知道他泄露了自己的计划,他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砍头在这种下场面前都是最轻的。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乱起?是什么意思?”
云初弯下身子抚胸施礼道:“遵命。”
整理档案其实一个非常专门的学问,绝对不是把文书堆放整齐这么简单。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你他娘的看男人洗澡看的都翘起来了,碰到我的腿了……快快滚开,以后万万不可与你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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