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半生:一家三口被枪杀34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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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瞅着整洁,整齐,焕然一新的大关令衙门,云初坐在空无一人的大堂上,忍不住喟叹一声。
“乱起?是什么意思?”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因此,只有武力高强,身体强壮,脾气暴躁如公羊的男人才是回纥女人选婿的不二人选。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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