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任贤齐苏有朋林峯回忆阿嬷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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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