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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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哦?”老羊皮听云初说的有新意,又非常的认可云初的厨艺,就坐直了身子道:“你准备怎么做,自己开一家食肆,挤垮那家隋人开的食肆?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我不!”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首诗是白居易作的,意境十足,就是他的绿蚁新醅酒的质量差了一些,方正拿来的绿蚁酒还不如白居易诗里面的,至少人家有意境,方正则什么都没有。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云初帮着塞来玛将羯斯噶贪污的羊赶进羊圈,塞来玛立刻烧红了一根细铁条,给这些羊重新打上自家的标记。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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