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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再去大关令方正,壶正何远山那里用印就成了。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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