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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云初觉得老羊皮说的不对劲,因为他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还是天策府上将的李世民不喜佛门,预备以儒学为体,道学为表,入侵佛门经典,阐扬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教原本是一家的理念,从根源上解决佛门本土化的问题。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云初摇摇头道:“唐人经商自然是有优待的,可以按照国内商税执行,可是呢,那些来经商的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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