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打破惯例两次访华,这位“个性女王”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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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裴东风说完话,也不理睬跪在地上的何远山几人,抬腿就上了战马,直奔折冲府第九团去了。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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