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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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云初冷冷的看了刘雄一眼道:“君子远庖厨,今天给你做这一顿吃食,是为了让你们区分一下什么是君子食,什么是奴隶食,可不是为了让你满足口腹之欲的。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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