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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沙洲!”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大唐天子李世民认为,商贾不事生产,依靠低买高卖获利,乃是盘剥百姓者。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云初相信自己一定能经得住官府审查的,这就是云初不愿意使用老羊皮给的办法的原因。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