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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眼睛里进沙子了。”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要知道,每一个部族的人口其实都是恒定的,这样的话才能与牧场相匹配,与牛羊数量匹配。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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