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流调中“最勤劳”的外卖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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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都护都死在了这龟兹城下,更别说我们了,在西域这地方上,除过我们唐人自己报团之外,其余的都是敌人!”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塞来玛跟别的回纥女人一样,只会生孩子,不会养孩子,假如不是有云初在,娜哈这个孩子早就夭折八回了。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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