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怀旧,《声生不息》还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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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我没有钱……”
云初不安的情绪越发的高涨。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你明白就好,既然你也不想活了,那就带人去把城外的青稞青苗全部铲除留带回来喂牲口。”
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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