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工地搬钢筋,真能“治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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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乱起?是什么意思?”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我是说,比粟特勤会不会支持你当我们这两百帐回纥人的大阿波?”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想想啊,所有官吏最后服务的对象是谁,就知道在这种事情上该怎么取舍了。
云初可不愿意随便泡进去,坎儿井里的水都是雪山的融水,再加上一直在坎儿井里流淌,基本上不见天日,这些水冰寒刺骨。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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