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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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