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破天荒干了这样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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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路过鹰嘴崖的时候,路中间出现了一个骑着马的壮汉,这个壮汉真的是雄壮如山,胯下高大的西域骏马在他的映衬下显得如同驴子一般矮小。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没有了那就继续做啊。”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云初松开了大肥脖子上的铁链子,得到自由的大肥第一时间就蹦蹦跳跳的朝远处的草甸子跑去。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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