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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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