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17天后,甘宇和父母在医院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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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这些自知必死的武士们自发的排在最前边,紧跟着就是突厥老者,接下来,就是突厥女人,最后是不多的几个孩子。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佛门众人不愿接受这一套理念,于是,贞观二年,为了寻找外援,玄奘离开了长安,西去求经。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不打她,她就会认为你是一个窝囊废,会觉得在你身边不安稳,就会骂你是羊日下的,就会主动去勾引那些打女人打的很厉害的男人。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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