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和“甜甜”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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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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