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10个坏消息和三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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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我不!”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乱起?是什么意思?”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我说了——不许学!”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老羊皮老神在在的躺在一张胡床上假寐,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胡姬给他摇着羽扇纳凉。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葛萨璐的身体可能是真的很强悍,原本吃了毒药就该有毒发反应,他偏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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