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重镇,乌军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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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王布失毕是一个蠢货,唐军来的时候,他如果立刻投降,虽然会损失很多钱粮,城里的人还是能保住性命的。
今天走了大半天的路,老羊皮似乎很累了,随便裹着皮袄倒在了夯土城墙上,微微闭上了眼睛。
老羊皮摆摆手笑道:“他能去哪里呢?西域虽然很大,却也很小,朋友不可能永远都是朋友的,亲人也永远不可能一直是亲人。
大关令衙门就不缺少牛羊肉,所以,云初一整天都在弄牛肉干,羊肉干,跟牛油炒面。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我从来没有埋怨过在回纥部落的生活,同样的,也不会抱怨在唐人群里的生活。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放心,我姐夫明天就带人来了。”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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