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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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