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盘在泰女留学生被害案:蹊跷的相遇,待解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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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东风说完话,也不理睬跪在地上的何远山几人,抬腿就上了战马,直奔折冲府第九团去了。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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