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钻戒的“爱情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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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杀死葛萨璐对于云初这样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多少难度,不论是伏击,还是暗杀,都有很大的成功的可能性,难的是杀死葛萨璐不能带给塞来玛跟娜哈任何麻烦,甚至不能影响她们两个进入羯斯噶帐篷的进程。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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