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阳:《他是谁》聂宝华就是“宠妹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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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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