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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所以,很多名家教授出来的弟子,在方正这种一心只想着如何光耀门楣的人看来,就是一个个憨包。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我大关他褚遂良的老娘啊,在这里升官无望,不捞一点钱财,如何对的起老子每年吃的那两斤沙子。”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吏员,军户,匠户,寒门,官员,勋贵,皇亲?”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你先把我是不是唐人的问题弄清楚!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儿戏了。”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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