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特伦甘纳邦一化工厂发生爆炸 已致数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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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龟兹!”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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