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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只要我们龟兹这里的驻军能把阿史那贺鲁拖住,武侯大将军就能从容布置,最终毕其功于一役。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你如此取巧,就算有些急智,想要达到高位,也是千难万难,罢了,既然你不喜,那就随你吧。”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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