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穿便装的兵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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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方正不解的道:“龟兹城已经荒废了,我们收四千贯已经是白得的钱,咱大唐一个中县的商税都没有四千贯呢,已经很好了。”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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