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全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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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裴东风对何远山等人的目光视而不见,笑吟吟的瞅着云初,等着他跪地磕头致谢呢。
唐人是吝啬鬼!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老羊皮翻了一个白眼,就懒洋洋的离开那张胡床,胡姬用力推开胡床,云初就把袍子下摆掖在腰带上,一步步地下了地道。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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