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个万亿城市来了,“腰部城市”加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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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玄奘说:“自然是涅槃,自然是归于虚无。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老羊皮皱眉道:“不能肯定,玄奘离开让我留下来,就是想要看看那个有意思的事情是什么。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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