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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云初认为葛萨璐不具备拥有这些东西的可能。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塞来玛蹲在湖边洗脸,她也喜欢住在草蜢湖边。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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