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步行街之王”卖房求生,还押“宝”千元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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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方正吃面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双腿在不断地颤抖,只要嘴里没有面条,就会迸发出一阵阵类似感叹的咒骂!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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