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个人里就有1个,干眼渐成“流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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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一个身材曼妙,却皮肤黧黑的舞娘正在欢快的舞蹈着,西域舞娘们表现舞蹈魅力的时候,一般都是不穿衣服的,最多在跨间绑一些布,奢侈一些的会绑一些绸子,还会把这些布或者绸子扎成花朵,或者蝴蝶模样。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可能是打小舅子打的很爽的原因,裴东风推门出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神清气爽。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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