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保送清华”,低劣话术怎就骗倒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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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做完这件事之后,云初又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化学老师刘天成,这是一个能在二流中学的简陋实验室里人工合成青霉素的人,死的时候那么孤单,那么凄凉。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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