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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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放心吧,会抹平的。”
又烤好了一把羊肉串,娜哈一边抽泣着吃自己的羊肉,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瞅着远处正在吃原本属于她的食物的大阿波。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