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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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