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子18年,她才知孩子当年就被遗弃,早已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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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有觉得他可怜的唐人,隋人伙计要把食物送给他,也被他礼貌的拒绝,显得很有气节。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云初微微一笑。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云初皱眉道:“你有本事让你那个在安西军都护麾下折冲府当校尉的姐夫帮你把这些年弄的钱送进玉门关吗?”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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