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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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这一次我不会抄书评写作,绝对不会再犯《汉乡》书中被你们裹挟改剧情的错误,就是一马平川的向前写,给兄弟姐妹们一个痛痛快快的大唐。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
“眼睛里进沙子了。”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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