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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佛门众人不愿接受这一套理念,于是,贞观二年,为了寻找外援,玄奘离开了长安,西去求经。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云初就站在何远山背后看着他如何行事。
以上的话虽然荒诞,回纥人却是认真的,在他们的部族传说中,最早的回纥祖先是一个女人,为狼妻而产子,最后繁衍成了强大的回纥族。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云初笑眯眯地看着塞来玛挥舞着一双手熟练的纺线,一边水横飞地给他灌输塞人的生存发家之道。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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