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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塞来玛见云初没有去放捕捉旱獭的绳网,而是开始在岩石边上搭建简易的房子,她就知道事情不怎么对。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大海里的兔子执事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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