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贻琴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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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战争开始了。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云初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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