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堂,进入“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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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云……”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呜——”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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